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
——三论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
有道德规范,才能激发内在的自律;有党纪约束,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。扣“廉洁自律”这个主题,围绕“党纪监督”这个核心,中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,又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;既赓续“思想建党”的传统,又确立“制度治党”的规矩,他律与自律互补、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,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,更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新标准、新要求。
国无德不兴,人无德不立。中华民族历来强调德法相依、德治礼序,管党治党同样要激发精神信仰的力量。我们党从创立起,就高度重视以德治党,以共同的理想信念激励党员、团结队伍,凝聚起改天换地的磅礴力量。今天,面对党长期执政的风险挑战,如果精神缺钙、道德软骨、心灵空虚,8700多万党员如何凝心聚力、同心同德?我们党如何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?这就是为什么,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“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‘钙’”;反复叮嘱,“切实解决好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这个‘总开关’问题”。
对执政党而言,纪律是成文的道德,道德是内心的纪律。道德使人向善,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;纪律用来惩恶,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。纵览近年来的腐败案例,纪律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是重要原因,但正是信念滑坡、理想动摇产生了最初的腐败动机。纪律不可能覆盖所有领域、一切方面,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,才能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,从根本上杜绝腐朽思想的滋生。就此而言,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,又严明党的纪律规矩,才能让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,让制度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。
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,也正是遵循着这一治党思路。将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修订为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适用范围扩展为全体党员,具体内容转变为正面倡导,信仰底色更鲜明、道德色彩更浓厚、引导意味更强烈,树立起看得见、够得着的道德标准,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高尚的思想道德追求。坚持在“道德”和“纪律”两个层面双管齐下、相辅相成,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,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,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、相互配合,才能形成内外兼修、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。
“不奋发,则心日颓靡;不检束,则心日恣肆”。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谆谆告诫,“有理想,有纪律,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。”做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两手抓、两手硬,我们一定能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,永葆党的战斗力、凝聚力和创造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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