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考核原则
1、岗位和职责相一致。主要考核教师在本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情况,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,制订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要求。
2、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相结合。主要考核教师在聘任期内完成的总体目标,同时也规定每个年度必须完成的工作指标。
3、数量和质量相结合。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指标,同时鼓励获得高层次、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,层次级别越高,工作职责完成的就越好。
4、梯队业绩和个人业绩相结合。主要考核教师在本岗位上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,对学校所做的贡献,同时注重责任教授在学术梯队中所起的学术带头作用,把培养人才、组建队伍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核。
二、 考核指标
(一)责任教授
在任期内所带科研梯队达到下列指标5项为合格,高于5项为优秀,少于5项为不合格。本人每年达到下列指标中的1项为合格,高于1项为优秀,少于1项为不合格。
1、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,或主持1个校内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科研基地的建设并完成年度计划或获得科研经费文科2万元,理科4万元;
2、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A类上发表1篇论文,或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B类上发表2篇论文,或有2篇论文被全文转载、复印(第一作者);
3、主编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(文科8万字以上,理科6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;
4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或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(文科前3名,理科前5名);
5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,或调查(咨询)报告被省政府(省委、人大、政协)采用1次(第一完成人)。
(二)教授
在任期内达到下列指标3项为合格,高于3项为优秀,少于3项为不合格。每年达到下列指标的1项为合格,高于1项为优秀,少于1项为不合格。
主要承担教学工作的教授:
1、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,或获得科研经费文科0. 3万元,理科1万元;
2、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B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有1篇论文被全文转载、复印(第一作者);
3、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(文科前3名,理科前5名);
4、主编或副主编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(文科6万字以上,理科4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;
5、获得国家专利1项,或调查(咨询)报告被省政府(省委、人大、政协)采用1次(前3名);
教学科研并重的教授:
1、主持省部级课题研究或国际合作项目1项,或获得科研经费文科0.5万元,理科2万元;
2、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B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有1篇论文被全文转载、复印(第一作者);
3、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(三等奖以上)1项;(文科前3名,理科前5名)
4、主编或副主编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;(文科6万字以上,理科4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
5、获得国家专利1项,或调查(咨询)报告被省政府(省委、人大、政协)采用1次(前3名)。
(三)学科骨干
在任期内达到下列指标3项为合格,高于3项为优秀,少于3项为不合格。每年累计达到下列指标的1项为合格,高于1项为优秀,少于1项为不合格。
教学骨干:
1、参加校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(前3名);
2、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源B类上发表1篇论文(前3名);
3、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1项(主持人);
4、副主编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(文科5万以上,理科3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;
5、指导学生论文并公开发表1篇以上。
科研骨干:
1、主持市级以上课题1项,或参与(前三名)省部级课题研究1项;或获得科研经费文科0.3万元,理科1万元;
2、在学校认定的期刊源B类上发表1篇论文,或1篇论文被全文转载、复印(第一作者);
3、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(前三名);
4、副主编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(文科5万字以上,理科3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;
5、获得国家专利1项,或调查(咨询)报告被市政府(市委、人大、政协)采用1次(前3名)。
(四)副教授
在任期内达到下列指标3项为合格,高于3项为优秀,少于3项为不合格。每年达到下列指标的2项为优秀,1项为合格,少于1项为不合格。
1、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课题研究1项;
2、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B类上发表论文1篇,或1篇论文被全文转载、复印;
3、主持或参加编写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(文科5万字以上,理科3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;
4、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级学会(协会)奖励1项(前3名);
5、获得国家专利1项,或调查(咨询)报告被市政府(市委、人大、政协)采用1次(前3名)。
(五)讲师
在任期内达到下列指标3项为合格,高于3项为优秀,少于3项为不合格。每年累计达到下列指标的1项为合格,高于1项为优秀,少于1项为不合格。
1、主持或参与各类课题研究1项;
2、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;
3、参加编写著作(包括专著、译著、编著、教材、工具书、音像教材)1部(3万字以上,音像教材在30分钟以上);
4、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级学会(协会)奖励1项(前5名);
5、获得年到位科研经费理科0.4万,文科0.1万;
6、获得专利1项或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1篇。
三、 指标说明
1、在每个层次的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当中,若教师在一个单项中成绩突出,单项指标成倍增长,每增长一倍可折算成一项其他工作指标。
2、被SCI、EI检索或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上发表学术论文与A类期刊同等对待;被ISTP、ISR检索或在《中国教育报》发表学术论文与B类期刊同等对待。
3、在每个层次的教师科研工作中,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,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、国家发明奖、国家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、国家教学成果奖,或在《Nature》、《Science》、《中国科学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》上发表学术论文,或在学校重点资助的八家出版社出版著作,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或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、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,或争取到五十万元以上科研经费,具有其中一项在聘期内即视为优秀,学校给予资助或奖励。
4、在研项目只计算一次,不重复统计。横向课题只取经费指标,获得政府经费资助的项目可按项目级别考核,也可按课题经费考核,两者只取其一。